服务热线

188-1683-5517

13928852401

18816835517

人工造浪设备的基本要求

来源: 时间:2016-09-14 11:57:47 浏览次数:

人工造浪设备應根據建設業主關于波浪形式、波浪高度、波浪種類及波浪長度等要求,按生產廠商提供的產品技術參數選擇造浪機機型和池型,並應符合系列要求

人工造浪设备的基本要求

人工造浪设备應根據建設業主關于波浪形式、波浪高度、波浪種類及波浪長度等要求,按生產廠商提供的產品技術參數選擇造浪機機型和池型,並應符合系列要求:


  1. 造浪池深水端池邊的直線邊長,宜爲池長的1/3,並以一側邊或兩側邊爲準向外擴展至15°角的梯形波浪區。

  2. 造浪機房應設在造浪池的深端。海浪池设备大部分採用氣(風)壓式,可與池水隔開設置。有利於維修。一般爲節約能源,造浪機採用間歇式工作,每30min工作一次,每次持續時間約10min。波浪高度爲0.6-1.2m,最高可達2.0m。可根據安全和使用人羣情況,由業主與專業設計公司協商確定。池水水池應符合《游泳池水質標準》要求。

  3. 造浪池宜採用逆流式循環系統。

  4. 海浪池设备運行時,池水循環系統應暫停工作。

  5. 造浪池淺水區的末端設消浪排水溝,且排水溝內應有級配的砂石濾水層;如淺水區末端設有踏步池岸時,應在踏步底側面設撇沫區。

  6. 海浪池设备造浪室的構造,不得出現池水迴流到造浪機的現象。

  7. 造浪池最大人數負荷,宜按每人2.5m?的水面面積計算。